第四課:上帝的屬性
D. 上帝的作為 1. 創造主(創1:1;詩24:1,2) 與其他宗教不一樣,其他宗教每位神的事都十分分割。而聖經內的神,是創造一切。 創1:1 「起初,上帝創造天地。」 詩24:1,2 「1 地和其中所充滿的,世界和住在其間的,都屬耶和華。 2 他把地建立 在海上,安定在大水之上。」 2. 宇宙的維持者(來1:3)「他( 耶穌) 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,是上帝本體的真像,常用他權能 的命令托住萬有。他洗淨了人的罪,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。」 3. 救主與救贖主(申5:6;林後5:19) 申5:6 「『我是耶和華-你的上帝,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。』」 林後5:19 「這就是上帝在基督裏,叫世人與自己 (上帝) 和好,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,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。」 4. 祂立計畫,說預言,賜應許(賽46:11;彼後3:9) 賽46:11 「我召鷙鳥從東方來,召那成就我籌算的人從遠方來。我已說出,也必成就;我已謀定,也必做成。」 上帝透過以賽亞說出,文中的「我」是「上帝」。萬物的規律由神來定,大自然是由上帝計劃和安排。只是警告世人的,就會按其計劃和安排成就。 彼後3:9 「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,有人以為他是耽延,其實不是耽延, 乃是寬容你們,不願有一人沉淪,乃願人人都悔改。 」 耶穌死後數十年寫成的彼得後書,有門徒質疑為何應許未到。 最大的應許,為耶穌復臨。上帝於舊約應許的,沒一樣反口,答應所有人的都應許了,只有耶穌復臨未發生,但不用擔心。因「 乃是寬容你們,不願有一人沉淪,乃願人人都悔改。」 要每個人都知道福音,但人有選擇權。 5. 祂赦免罪孽(出34:7) 「為千萬人存留慈愛,赦免罪孽、過犯,和罪惡,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,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、四代。」 人明知故犯,無法無天,其犯的錯會影響自己之外,其價值觀會誤導其兒孫,會波及後人。另外,神無輕看罪孽。 E. 上帝的屬性 上帝的屬性與人不同,人有限制。 聖經作者,向未吃過士多啤人的人形容士多啤梨,只能盡量。人的屬性未去到無所不知。 1. 祂無所不知(伯37:16;詩139:1-18;147:5;約壹3:20) 伯37:16 「雲彩如何浮於空...